AIGC时代数字音频的传播价值及其发展趋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积极推进建设数字中国。数字音频产业的蓬勃发展得益于一系列政策的保驾护航,2017年,文化部印发《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2019年,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网络音频产业环境;2021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为数字音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任务与方向;202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加强优质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陆续出台规范性文件,打击数字音频盗版,保护知识产权,规范行业秩序,营造良好竞争环境,加强网络平台监管力度,维护受众权益。伴随数字经济的发展,数字音频产业生态逐渐形成,促进“耳朵经济”良性循环。

  数字音频平台以听觉方式将不同空间的个体连接起来,实现个体之间的“泛连接”,相同兴趣爱好的听友也形成圈层“强连接”。另外,数字音频具有极强的伴随性、个性化与沉浸性,既适合家庭等私密场所收听,也适合移动空间收听,即使在热闹嘈杂的地铁、车站等公共场所,听友带上耳机便能即刻营造一个相对独立的收听空间。视听传播场域的听觉回归打破了视觉符号的霸权,实现了由“眼球”到“耳朵”、由“视觉”向“听觉”的迁移,凸显出数字音频的传播价值。在政策、技术、市场、用户需求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数字音频媒体形态更加多元,产业模式不断拓展,形成多条赛道并举发展、多种场景灵活应用、媒体深度融合的音频传播新态势。

  我国数字音频产业格局

  近年来,数字音频平台增多,市场规模扩大,“耳朵经济”成为数字音频市场消费新风口。据赛立信统计,2022年我国在线音频用户规模达到6.92亿人,月活跃用户超过3亿。AIGC时代到来,使得数字音频生产传播进入智能化新阶段。随着媒体融合战略的全面推进,各级广播电台以移动为先,积极搭建智能数字音频平台,拓展音频传播体系,形成以云听、阿基米德、大蓝鲸等为代表的大规模广播音频平台,探索采用虚拟数字人、智能语言认知模型等新技术,开辟数字音频新赛道。

  首先,数字音频形成独特的产业链。数字音频内容产业具有智能化、场景化、交互化、服务化、多元化特征。数字音乐、有声读物、语音交友、AI语音互动等数字音频产品推陈出新,逐步形成成熟的产业链。数字音频产业链分为上游、中游、下游,上游指向创意生产与内容创作,提供内容生产的原始资料,如版权资源等;中游指向传播发行渠道,如喜马拉雅、QQ音乐等在线音频平台;下游指向用户与终端,例如手机、电脑、智能穿戴设备、智能家居等。“耳朵经济”以其独特的伴随性、在场性有效地填充受众日常生活中的碎片化时间,拓展数字音频在收听之外的附加价值——连接与陪伴。

  其次,数字音频平台开发经济与社会双重传播价值。一方面,数字音频传播具有公共性、公益性,平台积极传播主流价值观,传播社会正能量,开展各类公益活动,提升了平台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例如,一些音乐网络平台围绕音乐关爱、音乐教育、文化传承等主题开展多项公益活动,为盲童录制有声书等。另一方面,伴随用户版权意识的觉醒与知识付费意愿的提升,数字音频逐渐开启流量变现的通路。音频流量变现的方式包括用户付费、广告、社群经济、IP经济等,数字音频产品服务的形态多样,涵盖了“音频+影视”“音频+直播”“音频+出版社”“音频+智能设备”等创新领域,全媒体、全方位开发数字音频的经济价值。

  AIGC赋能数字音频传播价值

  数字音乐,即以数字方式录音、制作、传输和播放的音乐,拥有音乐知识产权。我国音乐产业的数字化转型降低了音乐制作的准入门槛与制作成本,呈现出生产智能化、产品服务化、市场下沉化的特征。AIGC即生成式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是一种在人工智能技术加持下通过算法生成内容的技术。2022年被业界称为“AIGC元年”,以ChatGPT为代表的语言认知大模型工具落地,AIGC以多模态、超媒介的内容生产方式为数字音频传播带来颠覆性变革。其中,数字音乐成为AIGC创作的典型领域之一。2023年5月,能够克隆人声的MyVocal.AI走红网络,引发全网创作热潮。除歌曲演唱以外,AI在作曲、编曲、混音等数字音乐制作阶段都有不俗的发挥。Amper Music、Soundful、OpenAI-MuseNet等AI音乐制作软件也受到全球用户的关注。数字音乐领域的AICG其实并非近两年来的新兴产物。2007年,日本雅马哈公司开发了一款电子音乐制作语音合成软件VOCALOID,通过输入音调和歌词,就可以合成类似人声的歌声;2012年7月,我国首个自主创作的虚拟歌手洛天依正式推出声库,逐渐活跃于大众视野;2019年,中央电视台《经典咏流传》第二季推出一款能够读诗成曲的在线互动工具。由于这些音乐制作工具的制作成本和准入门槛较高,制作出的内容也较为小众,在当时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随着AI数字音乐制作技术不断进步,越来越多的创作者开始用AI辅助音乐制作,完成自己的创意生产。丰富的音源库、自然的模拟效果与便捷易懂的操作技术推动数字音乐生产智能化发展。对于在线音频平台而言,如何在保证音频质量的前提下优化平台服务,提升用户占有量与用户黏性,是平台取得良好收益的关键。音乐作品是凝聚着创作者心境、思想、审美等主观价值的艺术结晶,引发听众的情感共鸣。平台通过设置评论区、一起听、私信、关注、点赞、转发等功能,让听友得以“高山流水遇知音”。艾媒咨询数据显示,超过七成用户愿意通过在线音频认识有相同爱好的朋友,社交属性强的在线音频社区受到听友欢迎。除提供社交服务之外,许多平台还热衷于策划特色活动,例如“测测你的音乐气质”“我的年度听歌报告”“我的年度音乐人”等,通过分析用户数据精准推送音频内容,大大提升平台使用的趣味性和舒适性。而短视频媒体的普及则推动了音乐市场的下沉。相关数据显示,快手三线及以下城市消费者占比达到54.4%,抖音占比达到46%。作为一种视听媒介,短视频需要在制作过程中选择合适的配乐以增强传播效果。短视频平台的兴起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数字音乐的评价指标,旋律是否足够好听、是否足够动感、是否引起共鸣,成为人们在创作过程中所考虑的重要因素。抖音、快手逐渐成为网红热歌的孕育地,一批网络歌手凭借短视频媒体脱颖而出,为市场注入新活力。下沉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吸引各大音乐平台与唱片公司纷纷加码,从争夺头部音乐人转向关注爆款的草根音乐人。下沉市场的繁荣正在无形之中重塑数字音乐的市场格局,去中心化的行业态势为音乐人打开上升渠道,使听众拥有更多的音乐选择,促进数字音乐市场的繁荣发展。

  (一)音频主播创造直播经济价值

  数字音频平台整合网络经济资源、实现流量变现和商品推销,催生出一大批内容生产者——音频主播。相较于视频直播带货的火爆,语音直播具有一定的个性化、情感化传播特性,更加适配专业性、私人定制类内容,这也决定其要走小众化、垂直化发展路线。目前,音频主播的内容生产呈现垂直细分的态势,包括新闻播报、陪玩陪聊、有声阅读、评书故事、线上PIA戏、K歌直播等。各大音频平台也据此划分一系列内容专区,根据自身定位打造头部内容,分析受众偏好进行推送,例如网易云音乐会在歌曲的评论区根据听众偏好推荐音频直播间。此外,为了符合受众的媒介使用习惯,许多数字音频企业开发运营内容较为集中的专门类音频APP,例如主打线上PIA戏的戏鲸、主打语音陪玩陪聊的TT语音、主打播客的小宇宙等。垂类音频主播能够更好地发挥音频平台社交属性的优势,促进平台深耕细分市场,探索“语音+”经济的无限可能。另外,AI技术迭代与元宇宙热潮加速我国虚拟数字人产业的进一步升级。据艾媒咨询统计,2022年中国数字虚拟人带动产业市场规模和核心市场规模分别为1866.1亿元和120.8亿元,预计2025年分别达到6402.7亿元和480.6亿元。当前市场常见的虚拟数字人包括虚拟员工、虚拟主播、虚拟偶像等。以内容生产领域为划分标准,数字虚拟主播可分为媒体型虚拟主播、社交型(娱乐型)虚拟主播与电商型虚拟主播。媒体型虚拟主播面向新闻媒体,能够替代真人主播进行新闻播报,具有全天候播报、全场景播报、全语言播报的核心优势,并随着技术进步继续强化自主学习能力与沟通能力。2022年冬奥会期间,中央电视台推出虚拟数字人“东东”、AI手语主播与气象主播“冯小殊”,借由科技力量向世界展现中国声音。社交型(娱乐型)虚拟主播主要从事娱乐活动,能够凭借精致的外形与即时交互的能力增强用户的使用体验。电商型虚拟主播则可以全天候与客户无障碍沟通,节省人力成本。

  (二)有声读物凸显文化传播价值

  有声读物是以有声语言为主要传播符号,以音乐、音响、影像、图文等为辅创作形成,具有一定知识信息含量的媒体产品与服务。人工智能语音技术实现有声读物文本与语音转换,提高有声读物生产效率。有声读物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长尾效应受到重视。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2年我国数字阅读产业总体规模分别达到351.60亿元、415.70亿元、463.52亿元。目前,我国有声读物市场以平台经济为主,分为综合型阅读平台与垂直类阅读平台。有声读物市场的火热促使媒体、企业纷纷入局,市场主体的激烈竞争进一步推动有声读物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移动媒体是有声读物传播的主要渠道。有声读物具有知识传播、在线娱乐、情感陪伴等功能,能够满足受众获取知识信息的需求。中国音数协调查结果显示,2022年45.8%的有声读物用户喜欢在居家休闲时收听有声读物;45.1%倾向于在公共交通上收听有声读物;超过40%的用户会选择在开车途中收听有声读物;接近40%的用户选择在运动、健身过程中收听有声读物。收听终端的便捷性决定了用户收听有声读物时的自由度较高。有声读物可以“碎片化”收听,不管是早起唤醒、通勤途中,还是闲暇时刻睡前助眠,皆能无障碍收听有声读物。有声读物主要依赖于声音信号传播,耳朵接收后直接作用于人的大脑感知,优秀的有声读物不仅传递知识,也传达情感力量,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有声读物的知识价值也受到重视,新闻资讯、文学经典、历史故事、医疗健康等有声读物受到听众偏爱。赛立信《2022年我国“耳朵经济”用户行为与需求洞察》指出,知识、职场类内容更能引起用户的消费兴趣,用户付费意愿高。2021CCdata全国音频用户专项调查数据显示,喜爱历史、文学类有声读物的用户分别占据总数的40%、38.1%,有59.92%的有声读物用户收听音频直播的目的是为了学习知识。

  (三)智慧车联网提升移动音频价值

  随着5G技术全面应用与新能源汽车市场份额扩大,智能网联汽车时代已经来临。据艾媒咨询统计,2022年中国车载音乐市场规模达169.8亿元,预计2025年有望突破350亿元,车载终端音频应用持续增加,智能网联汽车推动车载音频传播的变革。智能网联汽车(Intelligent Connected Vehicle,ICV)是指搭载先进的车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装置,融合现代通信与网络技术,具备复杂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功能,实现车、路、行人、云端等信息交互共享,以及车辆安全、高效、舒适、节能行驶,最终替代人来操作的新一代汽车。车联网借助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车内网、车际网和车载移动互联网的三网合一,为驾驶员提供实时语音互联、语音识别、路况分析、视听娱乐等信息服务。智能网联汽车从单一的交通工具转变为新型的数字媒介终端。智能网联汽车的人机关系更加紧密、一体化,注重人车之间的协同操作,通过实时数据管理,形成人机协同的智能决策。智能网联汽车为人、车、环境搭建一个新的媒介环境,构成一种媒介化的生活空间。智慧车联网是新型广播融合发展的主赛道之一。在5G、人工智能等技术环境中,智慧车联网可以实现超高网速、超大链接和超低时的信息服务,能够通过智能抓取、智能编排、智能播报、智能监控,以及云端分发,一键生成新闻、资讯、路况、天气、音乐等电台节目。广播在音频传播领域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在内容生产方面,广播培养了一大批专业音频工作者,以优质内容为核心,拥有丰富的音频内容资源。在AIGC时代,新型广播急需抓住机遇,培育智能车联网音频产业,开辟广播转型的新航道。中央广播电视台推出移动音频平台“云听”,与国内车企合作,将总台所有广播频率的内容资源接入智慧车联网系统。安徽广播电视台发挥本土产业优势,推出车载移动端“八方电台”,已与江淮汽车、奇瑞汽车等车企达成合作,音频移动传播开启新的航程。

  超媒介IP生产爆款音频

  IP(Intellectual Property)原意为“知识产权”,在互联网内容产业中指具有核心创意、拥有广泛受众的文化产业著作权载体。我国IP产业逐渐发展出影视类、音频类、游戏类、动漫类、主题公园等IP文娱产品。各大音频平台围绕IP展开竞争与合作。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亨利·詹金斯提出超媒介叙事(Transmedia Storytelling)理论,面对当下传播碎片化环境,超媒介叙事是将叙事内容拆解并通过多元媒介发布出去,每个媒介都在发布信息中起到独一无二的作用。基于这个概念,音频传播以“OSMU”(One Source Multi Use)模式打造IP爆款内容,即“一元多用”,以一个超级IP为核心,实现音频、影视、动漫、游戏等融合开发,通过延长产业链来拓宽IP的广度,实现IP价值的最大化,在多方共同开发过程中不断探索IP发展的新方向、新路径,最终构成跨平台、跨次元的超级IP内容矩阵。通过超媒介叙事打造泛娱乐产业链的典型案例是美国知名传媒娱乐企业华特迪士尼公司。迪士尼充分发挥多产业协同开发的优势,不仅制作了许多高质量影视节目,也创作了一批影响力巨大的IP音乐,例如,其为电影《冰雪奇缘(Frozen)》创作的插曲《Let it go》在全球范围内热播。我国各大数字媒体也逐渐重视超媒介叙事,通过音频创作来延展自身热门IP的附加价值。例如,米哈游旗下的《原神》《崩坏:星穹铁道》推出的《神女劈观》《水龙吟》等曲目引爆全网,大大增加游戏知名度与吸引力。共青团中央等新媒体也尝试通过主题歌曲的方式宣传主流价值,倡导社会正能量。

  三、AIGC时代数字音频发展趋势

  伴随数字技术飞速发展,AIGC在音频创作、传播与人机协同等方面展现巨大潜力,声音将成为人与人、人与机器之间数字连接的重要桥梁。展望数字音频的未来,一些问题也值得思考。例如,AIGC高效化、标准化的生产会对数字音频的情感价值造成什么样的影响,仍有待探讨;AIGC是否会挤压数字音频行业生产者的生存空间,使人的主体地位受到挑战,独属于人的创造力、感知力是否会在一次又一次的数据处理中被模糊化等。目前,AIGC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利用AIGC所产生的侵权行为诸如“AI换脸”“AI拟声”等仍无法得到有效规范,AIGC治理有待于从法规、科技和伦理等方面进一步合力完善。AIGC是人类的智慧结晶,将为社会各行业带来重大变革,也是数字音频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数字音频产业必然经历大浪淘沙的过程,让优质音频内容和服务日渐沉淀,为人们带来福音。

  作者:童云(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李若镁(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生)

  文章来源:现代视听